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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参加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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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组织召开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实施进展新闻发布会。

5月《条例》实施满一周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落实情况,蔡奇书记、陈吉宁市长“四不两直”调研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盘点一年工作成效,检视存在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居民“我要分”的行动自觉,要注重居民家庭自主分类质量,提高准确率,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工作部署,将《条例》落实工作引向深入,市领导持续一个月,在居民小区、农村、商业楼宇、学校、公园、冬奥场馆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推动工作深入落实。各区、各单位也及时总结成绩、直面问题、制定目标、提出措施,重整行装再出发。

市城市管理委、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城管执法局参加了发布会并介绍了《条例》实施进展工作情况。

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的统筹调度下,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积极开展波次主题专项执法行动,努力做好“城管执法进社区”,广泛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关键小事”。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情况

自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99.69万家次,发现问题2.15万家次,整体问题率为2.16%,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4.65万起;其中适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52万起,针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起,罚款起。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的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自4月份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居住小区近1.1万个次,存在问题小区个次,占检查总数的3.65%,发现问题起,立案查处小区内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起。

从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看,部分小区在居民自主分类投放的准确性,物业单位对分类容器的日常管护,对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等方面的日常监管,仍然存在不足。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居民自主分类投放不准确、大件和装修垃圾投放点设置不规范、桶站满冒清运不及时等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属地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进社区”的指导服务作用,均及时督促社区物业单位进行整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采取主要措施

5月份,城管执法部门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全面发力,综合施策,以生活垃圾分类“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为重点,同步开展“公园景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月”、非居民厨余垃圾专项执法等行动,进一步巩固执法成效,夯实工作成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一是紧盯问题,推动管理责任落实。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市城管执法局部署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自4月份起,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备、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宣传组织动员、垃圾分类质量等情况,进一步延伸执法检查覆盖面。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督促社区、物业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实行“执法回头看”,推动社区、物业严格落实分类指导、及时清运等前端管理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石景山区、顺义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属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落实居住小区垃圾分类专项巡检等管理机制,每周制定巡检计划,坚持日梳理、周总结,主动对接社区、物业单位,动态掌握各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及时处置违法行为。丰台区云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接到居民反映老旧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后,及时约谈产权单位、清运公司、物业单位,厘清各自责任义务,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城管执法部门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采取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垃圾分类知识问答等“线上+线下”多元化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一队针对辖区居住人口多、成分复杂的特点,积极指导并会同小区物业对年轻人、上班族、租户等分类习惯尚未完全养成的群体,开展入户宣传,提高居民个人分类意识。

三是专项督导,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市城管执法局牵动市区两级城管督察部门,重点聚焦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媒体曝光、部门移转问题,通过分类督察、联合督导、现场督办、专题会推动等举措,督导基层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按照“有必督、督必果”的闭环式督察流程,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工作重点

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突出“对居民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这条主线,充分依托全市正在广泛开展的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回访工作,开展居住小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居民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城管执法进社区”机制作用,营造巩固“城管+社区+物业”三方携手、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对照分类标准,强化执法处罚。对照《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重点围绕居民个人未分类投放,对居住小区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突出在双休日、节假日等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检查。坚持做好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对于屡教不改、恶意违法的居民个人,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予以立案处罚,震慑违法行为。

二是健全快速处置,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部门与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动态掌握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社区、物业可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文字记录、拍照摄像等方式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将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结果反馈社区、物业。对于屡教不改、多次违法的居民个人,在做好行政处罚的同时,城管执法部门还将帮助指导社区、物业入户宣传,通过发放提示信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分类效果。积极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居住小区开展创新实践,因地制宜配置摄像监控、语音提示、身份识别等智能设备。城管执法部门探索运用视频巡检、“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固定证据,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率、追溯率和处置率,以更有科技性、实效性、持续性的措施,对不分类投放的居民个人进行上门教育及行政处罚,促进居民家庭实现源头自主分类,提升居民投放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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