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有一网红主播正在直播间卖假货被警方当场抓获,近日这案子判了!
卖假货被一锅端
去年8月时,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破上海首例利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形式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正在直播带货的廖某等犯罪嫌疑人50余名,其中41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在浙江多地抓获售假犯罪团伙5个,查处窝点8处,当场缴获假冒多个奢侈品牌的箱包、服饰等各类商品余件,查证涉案金额余万元。
据了解,当时主播廖某正在直播间穿衣试衣,不料突遭警方上门抓捕,真真切切地上演了“大型翻车现场”。
由于有从事平面模特的职业经历,廖某凭借其独到的直播风格和穿搭技巧,短短3年积聚了百万粉丝。廖某交待,她于年签约经纪公司成为带货主播,近两年晋升为头部主播,场均销量达到10万元。而廖某靠售假一年收入过千万。
警方也查明,商家会支付高额出场费找廖某带货,然后根据销售额给廖某提成,而廖某并不关心自己带的货是真是假。在被抓获后,廖某直接痛哭认错:“展现商品的时候,一般商家都会把logo撕掉,然后我们穿在身上展示。我主要是通过搭配来引导粉丝。我们真的是法律意识太淡薄了,真心地认错。”
判决结果来了
上海虹口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廖某及其团队在年3月至8月间,在电商直播平台以直播方式为商家营销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品牌的服装、饰品、手表等商品,销售金额近70万元。被告人廖某及她的5名团队成员,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期,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对廖某等人的直播售假案当庭宣判。廖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除廖某外,其他团队成员被判有期徒刑2到3年不等,罚金0至00元不等。
对此,网友们也是热议纷纷,一名网友就表示,这个判决非常好,很有警示意义!
直播售假事件层出不穷
头部主播也翻车
随着直播带货越来越火热,不少与之相关的乱象也逐渐涌现,直播售假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据北京日报,今年5月,一款声称SupremexGUZI联名的挂耳风扇,将知名主播薇娅推上了舆论浪尖。这款以元价格售卖的风扇,被时尚博主公开质疑是山寨联名商品,而非美国潮牌。
薇娅曾在直播间介绍,这是潮牌Supreme首次与国货品牌古姿联名合作商品,售价仅为元,并多次强调该产品是美国联名,非香港代理。次日,时尚博主Abestyle公开质疑该款商品是山寨联名。“GUZI是个很不知名的国内小牌子,且正版Supreme也从未和任何国产品牌做过联名,更不会以(元)卖。”
薇娅直播间回应称,“这是天猫国际官方小二推荐给我的。它不是我理想中的Supreme,我希望商家能够对所有买的人进行全额退款,不退货。”
据小葫芦大数据,在薇娅的该场直播中,这款“Supreme联名小风扇”售出了2.19万件,按照元每件的价格,销售额高达.62万元。
年1月,意大利轻奢品牌ASH也曾发文声明,多名消费者和消费渠道投诉“薇娅viya高端定制女鞋”淘宝店仿冒制作ASH品牌旗下多项产品,并在“薇娅viya直播间”销售。针对此事,ASH已委托发表律师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收回、销毁已经投入市场的抄袭假冒产品。
同年3月,原创设计品牌squarecircle也在微博上指控薇娅在直播中销售的一款针织开衫毛衣的款式、设计完全类似于squarecircle年12月在淘宝官方店铺上线售卖的商品,只是用了品质较差的纱线替换,实为“山寨品”。
去年11月,快手平台头部主播辛巴也曾因售假而受到质疑。当时,职业打假人王海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一则检测报告,直指辛巴“售假”、“忽悠粉丝”,称其徒弟售卖的“茗挚”品牌燕窝是假燕窝,成本仅有0.07元。
去年11月27日,辛巴发布道歉声明,承认销售的确实只是燕窝风味饮品,并表示愿意向消费者退赔近万元。
据上游新闻,今年5月23日,微博博主“科技小辛”发布视频称,快手平台头部主播“二驴夫妇”在直播间内卖手
机时宣称,价值元的“朵唯12Pro”找他们买只要元,绝对正品,这是给粉丝的福利。
“科技小辛”下单购买了一台发现,收到的手机和宣传的型号完全不同;三个摄像头只有右上角的一个能正常工作;通过国家工信部相关网站输入手机入网许可证信息,查询到的信息与购买的手机不一致。
此外,“科技小辛”往手机内拷贝了一个1G的文件,占用2.4G的内存,所以推断这款手机是一款售价元4G+64G的,并不是二驴夫妻所谓的8G+GB。
对此,快手平台工作人员回复称,“二驴夫妇”卖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该平台对已付款的消费者进行联系,消费者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全额退款,并且不用返回手机。
网红直播带假货
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网络主播在直播时卖假货的行为,已经成为消费者深恶痛绝的一个“顽疾”。
对于网络直播售卖假货的行为,一些官方监管手段正在陆续出台。如在年6月,由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商家发布的产品、服务信息,应当真实、科学、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及产品、服务标准的,应当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相一致,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今年5月2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16日,《法治日报》守法普法版刊发了《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文章中称道,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网红或明星利用自己的流量优势,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对销售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直播间所销售的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况,同样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购买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如果在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互联网经济是诚信经济,网络主播应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切实履行真实性、合法性义务;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自身知识结构,学习法律法规,避免盲从消费,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注重维权。
来源:中国经营报、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中国基金报等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张蕾徐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