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拟29亿要约收购金马集团
金马集团确认,公司控股股东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进行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总价高达28.56亿元。要约收购如成行,金马集团将终止上市地位。金马集团5月10日起复牌。斥资28.56亿要约收购根据披露的要约收购方案,神华国能集团拟以13.46元/股的价格收购其他股东持有的2.12亿股(含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5.53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21.03%。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8.56亿元。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金马集团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9.29元/股。本次要约收购以金马集团符合退市要求为生效条件。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金马集团股票申报数量超过1.11亿股(不含收购人全资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即收购后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10%,根据规定,金马集团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则本次要约收购生效。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高于10%,则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若本次要约收购生效,金马集团终止上市。获火电注资承诺资料显示,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神华集团于2012年10月受让国家电公司持有的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神华国能)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了金马集团。神华集团、中国神华、神华国能、金马集团均从事煤炭及发电业务,构成现时及潜在的同业竞争。神华集团如果向金马集团注入相关煤电资产,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业务经营地域也会进一步重叠,形成并逐步加剧两家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为彻底解决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之间潜在及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神华国能制定了本次要约收购方案。公告称,如果本次要约收购不生效,即金马集团仍维持上市地位,则神华国能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提议金马集团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等方式,择机将神华国能所拥有或控制的已投入运营的火力发电资产及配套煤矿在2016年前注入金马集团,将拥有或者控制的正在建设和处于前期阶段的火力发电及配套煤矿资产在投入运营后5年内注入金马集团。收购人已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前将履约保证金5.71亿元(不低于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