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10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北京检察官方微博图文直播的形式,召开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焦慧强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会还通报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知识产权行*诉讼监督案件情况,发布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网络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焦慧强在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总体情况
北京市检察机关
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总体情况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的十九大强调,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指出,要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年11月,中办、国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指出,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依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公权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行*保护和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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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保护,主要指知识产权行*机关遵循法定程序,运用法定手段,针对知识产权进行的授权确权、行*处罚、行*裁决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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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机关权力分配和职责体系中,司法保护既包括法院的审判保护,也包括检察机关的检察保护。检察保护,依据检察机关肩负的职能,既包括刑事检察保护,也包括民事检察和行*检察保护。刑事检察保护,是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公诉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民事检察和行*检察保护,是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民事诉讼监督和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知识产权民事行*生效裁判、诉讼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保护知识产权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在知识产权公权力保护体系中,行*保护、审判保护和检察保护分工不同,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行*保护往往处于知识产权公权力保护的前端。审判保护相较行*保护来说较为被动,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是具有终局性的保护途径。
检察保护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保护内容,在知识产权公权力保护体系特别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结构中发挥着特有作用。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通过履行审查、监督、追诉职责,依法对符合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在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既是刑事审判程序的提起者、犯罪行为的指控者,也是诉讼活动的监督者。在知识产权民事和行*诉讼监督工作中,通常一件知识产权案件,依法要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后才会走到检察监督环节,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公权力保护体系中发挥的更多是对行*保护和审判保护的补充作用,但也正是这种补充性保护制度设计,促进了知识产权公权力保护能够更好地衡平秩序与自由、权利与救济、公正与效率等价值,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最大化。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全面落实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市委、高检院的相关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等重点工作,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检察、民事诉讼监督、行*诉讼监督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特有职能,越来越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围绕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绿色未来而创新”,以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这一主题,北京市检察机关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发力,进一步发挥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职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_首先,坚持国家知识产权“严保护”*策导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检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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