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号)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和支持重点,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策规定(同一法人单位可选择其中1个实验室方向进行申报)。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由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如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等),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国家通知要求,申报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中明确的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名称要按照国家通知中的标准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请于年3月3日(星期4)上午11:30前提交纸质备案材料一份,并提交电子版(备案要求说明请到邮箱自行下载:beianyaoq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