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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批应用
6月2日,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发布《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公示(年第二批)》。第二批公示中提到,年1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指导下,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据悉,在首批试点项目基础上,本次公示应用拓展业务范围和申报主体。公示应用横向拓宽了金融业务范围,覆盖了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等领域;纵向延展了申报主体,支持科技公司直接申请测试,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应用场景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此外,公示应用聚焦金融数字化场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探索分析解决金融服务民生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助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6月1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延期还本付息通知》要求,对于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长短兼顾综合施策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策措施。(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近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户口迁移证明”等证明事项11项,并对涉及的《教育储蓄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4件规章和5件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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