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华川,广东均桓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仕培,广东均桓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为降低第三方物流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本文针对物流合同中装卸条款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在实际经营中物流公司由于疏忽,未慎重看待物流合同条款的约定,一旦出现纠纷,将使得物流公司处于被动的局面。特例一物流合同中约定“物流公司应到托运方指定场所提货、交货。”
在物流合同履行过程中,物流公司接收、交付货物时必有装卸货物的过程,若按上述约定,仅对装卸货物的地点进行约定,但未对装卸过程中的责任进行约定,即未有明确由哪方负责装卸货物。若在装卸过程中出现货损,物流公司将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律师建议: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的装卸责任主体,“托运方应在指定场所将货物交物流公司运输,并负责装卸货物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物流公司应积极做好装卸货的准备事务,并配合托运方的工作。
特例二
物流合同中约定“物流公司送达目的地后,如出现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或地址有误无法联系收货人,或者收货人逾期、拒绝收货的,物流公司应向托运人汇报。”
物流公司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准时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若出现收货人逾期收货、拒收货物的情形,物流公司需承担额外的货物管理、运输成本。物流公司可通过预先约定保管费等方法,来降低运营风险。
律师建议:
在合同中约定若出现收货人逾期提货情形的,物流公司可收取一定保管费,“货物运输到达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拒绝收货的,物流公司应向托运人汇报,并将货物妥善,若保管超过X小时/天,物流公司有权向托运人收取保管费。
特例三
物流公司委托专业的装卸公司完成装卸作业
律师建议:
委托专业的装卸公司承担装卸工作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如在港口码头、机场货运中心。物流公司应签署书面合同,可按照《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行*法规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装卸作业的方式、条件,货物的包装、接收,作业的费用、手续,并将在物流合同中所承担的风险转移至装卸公司。
编辑:钟静怡
校对:郑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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