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汉坤律师事务所李时佳丨吴楷莹丨李羽佳丨吴一尘
引言
随着年9月2日晚,习近平总书记在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宣布,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横空出世,成为了市场热议话题。
继习总书记的致辞后,证监会旋即发布了《证监会负责人就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答记者问》,随后又发布了《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更好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文,对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进行了阐述。次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事项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多项相关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在短短两天内,虽然北交所相关的具体规则尚未悉数登场,但我们已可从习总书记的致辞、证监会的相关文章、新闻发布会内容及其发布的北交所基础制度安排的征求意见稿中窥见其缘起、定位及制度特色之大框架,从而初识北交所。
一、缘起和定位
(一)缘起新三板精选层
北交所系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而新三板精选层肇始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年12月27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分层管理办法》”),并于年7月27日开市。根据全国股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