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天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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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市人社局和财*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并于4月8日发布。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和财*局联合研究制定《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的范围和条件、组织实施要求、资金支持情况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于年4月1日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策的制定、修订和解释,以及研修培训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等工作由北京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负责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预决算编制、组织实施、经费核拨以及培训质量及资金监管等相关业务工作。
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对象是以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已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为主,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由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单位承办。培训按照职业分类确定研修项目,项目中可含一个或多个相关相近职业(工种)。为保证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每班规模为20-30人,每年培训人数不超过人。
就资金支持情况来说,对列入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的项目,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局按照每人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承办单位向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审核后拨付到承办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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