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于立霄)近日,北京法院分别宣判8起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3个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人民币1.8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金,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元至45万元不等罚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这8起案件,既有单位犯罪,也有自然人犯罪,涉及七个不同罪名;既有为发泄情绪两次驾车冲撞疫情防控人员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也有不配合防疫检查登记、体温检测工作袭击民警、保安员的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行为;既有销售大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口罩的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行为,也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