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化环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刘志全司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的发布会采用视频连线方式举行。
下面,我先通报一项我部近期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夏季臭氧专项治理攻坚
近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而臭氧(O3)浓度却不降反升。年,全国个地级及以上城市O3平均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5%。O3已逐渐成为仅次于PM2.5,影响优良天数比率的重要因素。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为有效应对夏季O3污染,我部印发实施《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对VOCs治理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对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95城市提出了年6-9月优良天数提高目标建议,组织开展夏季O3污染攻坚行动。
按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总要求,我部于7月中旬启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苏皖鲁豫交界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珠三角地区等区域79个臭氧污染较重城市,选取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集中的重点县区、典型园区、特色集群开展夏季监督帮扶,目前已完成三个轮次,共派出个工作组人,检查企业6.7万家,帮助地方发现1.9万家企业涉VOCs环境问题6.5万个。此外,我部还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重点区域开展臭氧污染防治远程监督帮扶,并组建线上技术专家团队,全程指导重点区域城市做好涉VOCs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在夏季监督帮扶工作的带动下,各地积极研究部署O3污染专项防治行动,陆续出台O3污染防治或VOCs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从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园区和集群综合整治、排口规范化标准化、O3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理等方面落实各项VOCs减排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开展“送*策、送技术、送方案”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的实际难题。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年夏季O3污染攻坚行动取得初步成效,7月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重点区域O3浓度显著降低,O3超标天数明显减少,未出现明显、大范围区域性O3污染过程。95城市中有75个城市6-7月优良天数提升目标完成情况进展良好;监督帮扶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52个监督帮扶城市O3浓度同比降幅为13%。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推进夏季O3污染攻坚,持续做好监督帮扶。梳理各地VOCs治理和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评估重点行业VOCs治理技术和措施落实情况,筛选高效的VOCs处理技术,分析O3污染区域传输特征、成因及演变规律,评估夏季O3攻坚及监督帮扶工作成效,探索PM2.5与O3协同控制路径。同时,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优良天数提升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和指导各地落实夏季O3污染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稳步提升优良天数比率,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刘友宾:下面,请志全司长介绍情况。
深化环评改革助力“六稳”“六保”
刘志全:谢谢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我代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重点就深化环评改革助力“六稳”“六保”、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三个方面,介绍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一,积极主动应对疫情、推动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是*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今年我部3月10日的发布会上,我向大家介绍了关于环评应急保障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有关做法。几个月来,我们狠抓落实,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通过三个一批(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截至7月22日,纳入改革试点的44个小行业中,全国已有14个项目环评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纳入豁免的30个小行业中,约7.6万个项目豁免登记表备案手续,受到广大小微企业欢迎。
二是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项目分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实行告知承诺,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截至7月22日,全国共为个“三类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为各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台账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主动与相关部委和地方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动态调度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利用外资等三类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台账,较好完成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重大铁路项目、煤炭保供、天然气互联互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重大会石化项目环评审批。
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的同时,严打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年11月我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来,我部累计对50家环评单位和61名环评从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失信记分,全国累计对家单位和人实行失信记分;已有10家单位和5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失信“黑名单”,受到禁止从业的惩戒。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环评改革,加快修订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简化环评编制;依法严惩环评弄虚作假;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调度。
第二,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实施“三线一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重点任务,我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实施。初步形成体系化的管理和技术规定。印发《关于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成果应用要求,细化了近岸海域、*河流域“三线一单”工作要求,建立了对口包保机制。第一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已全部通过我部组织的审核,其中10省(市)(重庆、浙江、上海、江苏、四川、安徽、湖南、贵州、江西、湖北)成果已经发布或即将发布,云南省、青海省正在抓紧推进*府审议。第二批19省(区、市)和兵团基本完成“三线一单”省内技术初审工作,其中吉林省和广东省成果已率先通过我部技术审核。此外,全国12个省(市)陆续通过人大立法确立“三线一单”法律地位。
二是发挥规划环评决策支撑作用。积极服务国家重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指导上海市、广东省等国土空间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开展环评,主动协调服务宁东煤化工基地、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重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拓展深化了流域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多个领域规划环评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三线一单”应用、评估、更新调整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等领域规划环评管理。
第三,聚焦发证登记全覆盖,推进构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法规制度体系。陆续发布和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已经报请国务院审议。发布了全部75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基本建立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
二是排污许可制已覆盖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4月底已基本完成33个行业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91个行业发证登记工作,拟于9月底基本完成。目前,全国共计发证34.1万余张,对万余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登记,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万个、水污染物排放口.8万个。
三是强化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建成并稳定运行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全国排污单位电子地图,推进整合“一企一档”。
下一步,将继续全力以赴,在年底前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快研究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融合。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坚决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谢谢各位!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7.6万个项目豁免登记表备案手续
央视二套:“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中发挥了哪些积极作用?下一步是否考虑延长实施?
刘志全: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一是豁免一批。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截至7月,约有7.6万个项目豁免了登记表备案手续。受益项目主要是餐饮、娱乐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社会服务业,食品加工制造等民生行业,以及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能够兜底的工业行业,主要是小微企业。
二是告知承诺一批。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间。截至7月,全国按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的项目环评共14个,主要是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项目、公路等交通运输业项目、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各地在实施中做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浙江等分别告知承诺余个项目。同时,指导各地同步加强监管,切实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环保要求的落实。许多地方发文明确在审批后要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和环评文件规范性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三是优化服务一批。目前各地均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采取各种举措,如“不见面”审批、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局长现场办公等方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我们建立了台帐式环评审批服务制度,逐项调度,提前介入,解决环评编制和实施中的问题。同时,建立国家和地方的上下联动机制,各地也制定了当地的重点项目台帐清单,推动项目落地。
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方面,刚才介绍已经为个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试点是我们积极探索环评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在指导各地继续做好*策落地的同时,总结各地的成效和实施中问题,研究延长执行正面清单的时间、研究扩大范围,并将疫情期间好的的经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持续为助力“六稳六保”发挥积极作用。
对中小微企业的困难非常理解将竭尽全力加强改革和帮扶力度
每日经济新闻:从总体社会反响看,环评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明显作用。但我们也了解到,个别网民反映一些小微企业对环评“放管服”改革的获得感还不够强,请问生态环境部下一步将如何推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刘志全:今年以来,由于疫情影响和外部环境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他们对改革有更多的期待,希望环评费用更低一些、编制时间更短一些、服务更便捷一些。对此,我们非常理解,也竭尽全力加强改革和帮扶力度。应该说,近年来环评改革的红利仍在持续释放,环评市场彻底放开,环评收费总体稳中有降,编制时间有所压减,审批服务得到优化,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总体是强的。
上面谈到的一些问题,有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也反映出改革仍在路上、仍有空间。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环评改革,以环境影响相对小的建设项目为重点,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增强小微企业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修订,进一步合理界定纳入环评管理的范围,将环境影响很小、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从而减轻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减少时间成本。
二是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制度化,评估这项改革举措近半年来的实施成效,研究延长清单的执行时间或者扩大清单的范围。
三是研究优化量大面广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和内容,较大幅度精简此类环评文件的编制要求,降低编制费用。
四是进一步规范环评市场,严厉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落实环评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和*策宣传力度。
同时,我们也希望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建设单位能够自觉履行环评和环保的主体责任,不要在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之间做选择题,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向而行,我们也将依法加强监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对两部门开展督察试点经*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采取自查与督察相结合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们注意到,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首次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请问为什么要督察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聚焦哪些内容,与此前的督察有哪些不同之处?为什么首选这两个部门督察,后续督察是否还会扩大到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
刘友宾: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并经*中央、国务院批准的。
对有关部门开展督察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策体系情况;二是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处置和推动解决情况;三是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部门督察也是如此。但考虑到部门的特殊性,在督察方式方法上作了针对性调整,特别采取了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在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同时,被督察部门围绕督察的重点方向同步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自查与督察协同推进,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向而行。
选择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是经*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的。这两个部门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蓝天保卫战、长江大保护、*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选择这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不仅有利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根据*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后续部门督察工作。
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加快推进项目科学落地实施
时代周报:这几年,环评制度改革出台了很多*策措施,在落实“六保”任务中环评主要发挥了哪些作用?
刘志全: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并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环评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简*放权方面,一是精简审批事项,环评涉及的5项行*许可中,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1项。二是减少审批数量,将占环评总量80%左右的登记表项目改为备案,10分钟办结。三是压缩审批时间,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全国平均审批时间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强化监管方面,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依法执行“五个不批”要求。二是出台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后评价等管理办法,推动环评要求落实。三是创新和加强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监管,实施诚信记分、曝光黑名单,加快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的信用监管体系。优化服务方面,一是建立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机制;二是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三是推进互联网+*务服务,实施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方便群众办事。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着力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制定实施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指导做好疫情期间环评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二是推进生猪养殖告知承诺制审批,助力生猪产能恢复;三是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印发指导意见,创新提出“区块环评”替代单井环评。截至7月,全国共审批11.2万个项目环评,总投资11.4万亿元,其中,市、县两级合计审批数量和投资分别占全国的98.6%和80.3%。此外,全国共备案登记表44.3万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行业、民生领域项目及小微企业项目稳步推进,尤其3月份以来恢复性增长态势较为显著。
一是“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增长强劲。上半年全国共审批交通项目环评个,同比略有下降,总投资1.95万亿元,同比上升9.4%。审批水利项目环评个,同比下降5.5%,总投资.20亿元,同比上升16.6%。信息、融合、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基建相关行业增长显著,5G通讯项目备案数同比上涨近30倍;人工智能项目、充电桩项目投资同比分别上升12.4%、14.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同比上升.3%。成为上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拉动经济的有力支撑。
二是能源行业绿色发展趋势显著。上半年,全国共审批火电项目环评36个、同比下降44.6%,总投资.0亿元、同比下降67.8%。其中新建19个,无传统燃煤发电项目,技改项目17个,均为超低排放改造、节能提效改造项目。审批煤炭开采和洗选项目环评个,同比下降47.1%。审批水电项目环评个,同比上升53.6%。审批海上油气开发项目个,同比下降2.5%。
三是生猪产能恢复迎来重要拐点。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约有2.28万个生猪项目完成环评手续,涉及产能约1.57亿头。其中,个年出栏量头以上的项目中,80%均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环评审批,涉及生猪产能约万头,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我部开展月调度,地方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广大生猪养殖企业的欢迎。
四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各地普遍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推行“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专人包保、跟踪服务,专家下基层、现场办公等服务举措,提前介入,及时协调解决环评编制和审批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将改革探索制度化,加快推进项目科学落地实施,坚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年底前有信心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南方都市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要完成全覆盖的任务,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能否如期完成目标?
刘志全: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到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任务非常艰巨。
为实现全覆盖目标,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清理整顿试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发证、后到位”两个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在年选取了8个省份24个重点行业开展了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通过试点形成了“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即“摸、排、分、清”四步工作法,为下一步全覆盖提供了宝贵经验。二是制定了全覆盖“路线图”。印发了《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将年全覆盖任务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年前应发证登记的33个行业清理整顿,建立固定污染源清单;第二阶段,九月底基本完成年应发证登记的91个行业发证登记;第三阶段开展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置了三个工作组和八个包保组,全面对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日调度、周报告、半月通报制度,持续加强帮扶指导。
经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努力,目前已经建立了全国固定污染源清单,目前发证登记率已达98.9%,其中第一阶段任务已于今年4月底完成,除湖北外,全国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实现33行业73.8万个固定污染源全覆盖;第二阶段91个行业发证登记工作正有序推进,截至8月21日,已完成.7万家企业分类处置,第二阶段完成率达到98.1%。
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工作都遇到了很多困难。尽管如此,我们各地环保工作者发扬环保铁*精神,迎难而上,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目前第二阶段任务也正在有序推进,我们有信心在年底前完成全覆盖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扎实推进全覆盖进程,继续加大质量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发证数量和进度,防止遗漏固定污染源、分类降级;对已经完成的排污许可证、整改通知书和排污登记表质量进行检查,开展对特殊情形标记类排污单位的现场核查,保证全覆盖工作质量。另外要继续加大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铜精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路透社:最近全球的铜精矿供应有点紧张,很多铜冶炼厂希望申请建造混矿工厂,请问生态环境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会不会批准有污染的相关项目环评?
刘志全:谢谢您的提问。对这一问题,我国有一个标准、一个公告提出了明确要求,分别是国家标准《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和《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公告年第号)。超过前述要求的高砷铜精矿属于禁止进口的商品,不得进口超标铜矿在国内进行配矿。青岛市、福州市均有因检测砷含量超标退运进口铜精矿的案例。
铜精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